政协滨州市委员会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7

(2016年3月17日市政协十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滨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协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滨州市委员会协商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
      1、组织形式。利用例行召开的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协商议政。一般每年安排2次(二、三季度各一次),必要时,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可适当增加。
      2、主要目的。就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专题协商议政的形式形成高质量、可操作、有影响的意见建议,促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3、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议题要切合全市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或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议政要紧扣中心着眼全局,议政成果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助于推进全市重点工作进展或事业发展。
      4、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以提升议政成效为中心,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优势、人才智力优势;广泛吸纳与议题相关的各方面专业人才参加。
      5、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坚持先调研后协商。根据议政主题,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论证、分析,集思广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集中协商议政做好准备。
      6、集中议政,注重质量。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委员开展分组讨论、大会发言、专题议政,与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集思广益,凝聚智慧,形成高质量的议政成果。
      三、组织实施
      7、制定协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根据协商议题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协商的目的意义、协商重点、实施方法步骤、调查研究领域(部门)、时间安排、调研报告起草、专题协商议政会议发言人选及有关措施要求等内容。实施方案报市政协主席办公会研究后,提交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前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进行安排部署。
      8、开展调研论证。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和研讨论证活动。相关的情况及资料,在调研活动前5个工作日送达参加协商活动人员。
组织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安排相关部门向调研组通报情况,扩大委员知情面。
      分组举办论证会或研讨会,提出协商初步建议和意见,形成调研报告。
      9、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要围绕协商议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形成的调研报告,在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由市政协办公室分送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阅读调研报告,结合自身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为在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交流发言做好准备。
      10、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按《政协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邀请相关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或安排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根据协商议题,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知识讲座,进一步扩大委员知情范围,增加相关知识。
      邀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参加讨论、听取意见。
      围绕议题进行大会发言、分组讨论。
      形成协商议政成果。研究室会同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及时汇总整理协商意见,最迟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协商纪要、建议案或调研报告。
      11、成果报送。协商纪要、建议案或调研报告经有关副主席分别签字同意后,由市政协主席签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
      四、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
      12、办理落实。对市委、市政府研究或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并及时将落实进展情况书面反馈政协办公室;对领导同志要求部门落实的,应将落实情况抄送政协办公室。
      13、跟踪督办。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可通过组织专项视察、调研、座谈、走访或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情况。
      五、其他
      14、市政协办公室会同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负责做好调研活动和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15、市政协研究室会同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负责做好调研论证、议政建言、协商纪要或建议案的形成和报送等相关工作。
      16、负责牵头的专门委员会(界别)要主动协助市政协办公室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随时了解和掌握部门办理落实情况。
      17、本办法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